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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不能面诊,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,具体诊疗请一定到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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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保兴主任医师
病情分析:孕期检查即产前检查,一定要定期做。在正常情况下,凡怀孕12周内确诊怀孕并继续妊娠者,均应进行产前初诊。以后应从怀孕4个月开始,每4周检查一次;怀孕28周后,每2周检查一次;怀孕36周后,每周检查一次。孕期应减少运动量大的活动,避免病毒感染、有毒物的接触、辐射、尽量不服药,用药同时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指导意见:每次测量血压、体重、子宫底高度、腹围、胎位、胎心,了解胎动的情况,有无任何不适,如合并有其他科疾病,尚需认真了解有关情况,必要时请有关专家会诊进行合理的诊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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