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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不能面诊,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,具体诊疗请一定到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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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新苗副主任医师
病情分析:尖锐湿疣可以发生在孕前,也可发生在孕后各期。妇女在妊娠期发生尖锐湿疣后,尖锐湿疣增长速度快,损害较广泛,治疗效果差。主要原因可能是妇女在妊娠期间机体免疫功能下降,激素水平改变如常规药物水平升高等,随着子宫内胎儿增大压迫下肢大血管、淋巴管,使其血液、淋巴液回流减慢,导致下肢及外阴部充血水肿,加之阴道分泌物增多,外阴部湿润有利于尖锐湿疣进一步发生发展。
妇女妊娠期发生尖锐湿疣后其治疗较为困难,对要求生产的孕妇尖锐湿疣处理更是棘手。因为在治疗尖锐湿疣时要考虑孕妇及胎儿两方面,即在考虑治疗时要考虑所用药物或物理治疗等治疗的安全性,特别是要考虑所用疗法对胎儿和孕妇有无影响。由于一些疗法在孕妇中应用受到限制,如常规药物、5-Fu等化学药物局部应用后经皮肤黏膜组织吸收,可引起胎儿流产、早产、死产、畸形等,而手术切除、激光、电灼等方法可发生严重出血,并易致局部细菌感染,如蜂窝组织炎等,令临床医生和患者苦恼。但如果孕妇尖锐湿疣不治疗则损害会继续发展。病变巨大可发生溃疡出血,严重者可造成软产道的机械性阻塞。个别情况出现胎儿感染HPV后严重病例可引起呼吸道乳头状瘤致命并发症。因此,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的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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