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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不能面诊,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,具体诊疗请一定到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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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彦主任医师
病情分析:1、本病治疗必选青霉素,早期梅毒连续用药10至15天,晚期梅毒连续用药20天,必要时隔2周再第2个疗程。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,采用红霉素、四环素口服,早期用药15天,晚期用药30天。3、有些病人在治疗后24小时内出现畏寒发烫现象,局部炎症加重,症状继续恶化等,是治疗后梅毒释放出异种蛋白所致,称赫赛麦反映。可的松类药物可减轻发烫反映。4、治疗后在2至3年内要不定期作好盯梢仔细观察,临床诊断及血清学检查一直正常者方可相信全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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